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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化道路交通安全,無照駕駛罰款加重措施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地政局
  • 發布日期:113-11-05

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防範無照駕駛行為對行人及其他用路人造成之危害,現公告如下違規行為之罰則,敬請市民朋友遵守法規,確保行車安全,共同維護公共秩序:

  1. 無照駕駛機車,罰1,2000元起,累犯加重處罰
  2. 借機車給無照者,罰1,2000元起,吊扣牌照
  3. 未成年無照駕駛,家長應道安講習

道路交通安全,從您我共同做起。請遵守交通規範,為自己的安全與他人平安負責。